广州航海学院宣传部  加入收藏  |  设为主页 

|新闻网

行业发展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行业发展 >> 正文
南沙推出“1+1+10”产业政策体系 新引进船公司给予最高2000万元落户奖励!

今天(5月31日)下午,广州南沙开发区(自贸试验区)管委会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,推介全新的“1+1+10”产业政策体系,在总部经济、科技创新、先进制造业和建筑业、航运物流、金融、商贸、现代服务等领域以及高端人才、产业用地、项目引荐等十大方面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以加快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,打造广东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。


 

 

10个政策的扶持亮点:

 

 

一、总部经济。对新引进及认定的总部型企业,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,连续5年给予企业对我区经济贡献95%的奖励。对总部型企业,给予连续3年、每年最高300万元的租用办公用房补助,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购置办公房产补助。

二、科技创新。对新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,给予最高1亿元的建设运行费。设立首期规模5亿元的南沙创业投资引导基金,可参股投资股权投资基金、并购基金。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,连续5年按其对我区经济贡献的95%予以奖励。

三、先进制造业和建筑业。对新落户的先进制造业企业,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落户奖励、最高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补助;对新落户的建筑业企业,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;对现有制造业企业整体转型升级,给予最高1.5亿元奖励,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800万元补助,并连续三年按其对我区新增经济贡献的80%进行奖补。

 

 

四、航运物流业。


-对新引进的船公司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。


-对新引进的航运物流企业,前3年按其对我区经济贡献的95%,后2年按50%给予奖励。


-对船舶登记、检测、交易、管理和国际船员培训派遣等航运服务予以扶持,如对注册为“广东南沙”“中国广州”船籍港的国际船舶,一次性给予每总吨60元的补贴,上不封顶。

 

 

 

 

五、金融服务业。


-对新引进的金融企业给予最高1800万元的落户奖励。


-对认定的金融企业,前3年按其对地方经济贡献最高的100%,后2年按最高70%给予奖励。


-区内企业在国内主板、创业板、中小板或境外上市的,给予500万元奖励;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,给予150万元奖励,新三板企业进入创新层额外奖励200万元

 

 

 

 

六、商贸业。


-对新落户的商贸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。


-对商贸企业按其对我区经济贡献给予最高50%奖励。


-对年交易额超过10亿美元的商品展示交易平台企业,租赁场地的每年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租金补贴,自建项目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。

 

 

 

 

七、现代服务业。


-对国际及港澳台专业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落户奖励;


-给予国际及港澳台专业服务认定的专才每人每年10万元奖励;


-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,根据其引进的会员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的10%对交易平台予以奖励。


-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服务业类论坛、赛事等奖励。

 

 

八、高端人才。对高端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0万元安家补贴,或最高200平方米人才公寓,符合条件的工作满10年后可无偿获赠所住人才公寓。对落户并工作的高学历人才给予住房补贴,其中本科生2万元,硕士研究生4万元,博士研究生6万元。

九、产业用地。新兴产业园区内土地功能混合,以产业用地为主导,适度配置了商业、办公和住宅用地;土地供应方式灵活,租让结合,房产可租可售。

十、项目引荐。对于引荐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,按引荐项目注册资本实缴额的3‰给予引荐奖励;引荐属于世界1000强、中央大型企业、中国企业500强、中国民营企业500强、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等企业投资的项目,按照其注册资本实缴额的3.3‰给予奖励。


来源丨e南沙、广州航交所综合编辑

 

上一条:整合潮蔓延,又一大港口联盟呼之欲出 下一条:【评论】中国港口一体化改革进入“深水区”

关闭